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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1 02:12:02
(原标题:薇娅偷逃税被罚款13.41亿!A股朋友圈庞大!李佳琦:我们安好)
前有雪梨偷逃税被罚6555.31万元,后有薇娅偷逃税被追缴、罚款13.41亿元。
在野蛮生长两年后,直播带货行业进入了拐点,网红主播也陷入“补税潮”。
薇娅偷逃税被罚13亿!李佳琦:我们安好
近期,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黄薇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在税务调查过程中,黄薇能够配合并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
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黄薇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其中,对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的5亿元和主动报告的少缴税款0.31亿元,处0.6倍罚款计3.19亿元;对隐匿收入偷税但未主动补缴的0.27亿元,处4倍罚款计1.09亿元;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偷税少缴的1.16亿元,处1倍罚款计1.16亿元。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黄薇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并对协助偷逃税款的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网络平台企业、中介机构等进行联动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税法遵从度,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薇娅被罚款的消息出来后,作为头部主播之一,李佳琦的动向也备受关注。
20日下午,李佳琦背后公司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美one”)相关负责人接受红星资本局采访称:“我们老老实实经营,本本分分直播,美腕一切经营正常。”
是否会对黄薇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涉嫌偷逃税问题进行了查处。该局有关负责人就案件查处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1.为什么杭州市税务部门要对黄薇进行检查?
答:近年来,税务部门一直重视并持续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我们分析发现部分网络主播存在一定涉税风险,及时开展了风险核查,提示辅导相关网络主播依法纳税。
经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发现,黄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2.黄薇的违法事实有哪些?
答:2019年至2020年期间,黄薇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依法确认其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3.请问本案中的不同罚款倍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我局坚持依法依规、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充分考虑了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黄薇进行处罚。
一方面,对其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
黄薇对其隐匿个人收入偷税行为进行自查并到税务机关提交补税申请,能够配合调查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占查实偷逃税款的78%,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从轻处罚,对黄薇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和报告的少缴税款处0.6倍罚款。
另一方面,对其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视危害程度依法严肃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黄薇隐匿收入偷税且未主动补缴部分,性质恶劣,严重危害国家税收安全,扰乱税收征管秩序,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黄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部分,较隐匿收入不申报行为,违法情节和危害程度相对较轻,处1倍罚款。
4.是否会对黄薇追究刑事责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本案中,黄薇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若其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则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若其在规定期限内未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加强网络主播税收监管将对平台经济发展产生什么影响?
答:平台经济是经济发展的新业态,在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平台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部分网络主播的税收违法行为,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对有关网络主播税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有利于平台经济长期规范健康发展。同时,税务部门将认真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为平台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A股朋友圈庞大
薇娅商业版图不断扩张
“带货一姐”薇娅本名黄薇,1985年出生于安徽。
在今年5月新财富发布《2021新财富500富人榜》上,年仅36岁的淘宝直播网红薇娅和董海锋夫妇以90亿身家成功登榜,位列第490名,与“风投女王”今日资本创始人徐新、饿了么创始人张旭豪,以及老干妈创始人陶华碧齐名。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而这一步,老干妈用了23年,张旭豪用了13年,薇娅只用了5年。
据悉,A股4200余家上市公司,2020年营收超过薇娅17亿元带货数额的,不足300家。至此,薇娅夫妻俩的财富值已经不言而喻。
实际上,早在2020年11月,就有人爆料称薇娅年入50亿元。
不过,薇娅随后在接受《封面》专访时做出了回应。她称自己2019年确实卖了100多亿,但年入50亿,月赚几个亿的说法真的夸张了。薇娅称钱都是老公在管,但真的没那么多。
公开资料显示,薇娅作为淘宝第一主播,淘宝粉丝1890万+,单场直播最高观看4300万+。
据北京商报报道,薇娅A股朋友圈庞大,龙大肉食、御家汇、梦洁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的产品均曾驻过薇娅直播间。
同时,薇娅在多家公司担任股东、高管,旗下控股企业包括广州薇娅锋贸易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
较于薇娅而言,其丈夫董海峰则更多料理公司事务,且身份繁多。
相关数据显示,董海峰为20家公司的法人,其中包括谦寻控股、谦寻文化、谦寻娱乐、杭州谦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此外,董海峰具有19家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同时还在25家企业任职高管。
此前薇娅夫妇合伙企业注销
曾被质疑怕查税
不久前,“淘宝一姐”薇娅和其丈夫的合资公司杭州谦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生了工商变更,企业状态从存续变更为注销,注销原因为决议解散。
据了解,该企业成立于2020年11月,直到今日也才刚满一年,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董海锋,经营范围含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合伙人包括黄薇(薇娅)、董海锋(薇娅丈夫)、黄韬(薇娅弟弟)等。
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薇娅夫妇合伙企业注销的消息一出,立刻成为网友的讨论热点。
有网友质疑,是不是怕被查税才进行的企业注销。
头部主播的直播间
将会成为重点巡查对象
近年来,直播电商呈现出成交规模连年上涨、社会影响力持续扩大的高速发展态势。
在快速增长的同时,各种“乱象”不免让人担忧:一些“网红”的直播间频频爆出了货不对版、产品质量不达标、过度宣传、虚假宣传、退换货难、退款难等问题。
杭州市税务局称,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还发现其他个别网络主播在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涉嫌偷逃税行为,正由属地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稽查。
此前税务部门明确,对存在涉税风险的网络主播、明星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据悉,已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
在业内看来,将网络直播纳入税务监管,仅仅只是开始。
事实上,作为互联网经济的新经济业态,直播电商长期处于模糊地带,行业乱象丛生。
2019年,直播还停留在各大电商平台的试水环节,尚未在业内形成风气。
2020年,受疫情影响,直播在各大电商平台的渗透率迅速提升,发展成为各行各业线上销售的核心动能之一。
艾瑞咨询发布《2021年中国直播电商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超1.2万亿元,年增长率为197.0%。过去一年,品牌店播成交额已经占整体直播电商的32.1%。艾瑞咨询估算,2023年直播电商规模将超过4.9万亿元。
上述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底,中国直播电商相关企业累计注册8862家,行业内主播从业人数已经达到123.4万人。
一路“蒙眼狂奔”,直播电商暴露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直言,直播带货存在直播营销人员言行失范、利用未成年人直播牟利、平台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虚假宣传和数据造假、假冒伪劣商品频现、消费者维权取证困难等问题。
据悉,今年以来,对直播带货的约束正在不断收紧。
今年2月,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称将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行业的正面引导和规范管理。
3月,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制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经营者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搭售商品、直播带货、二选一等行为作出明确规范。
5月,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特别提到税收问题并规定,直播营销平台应当提示直播间运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税务登记,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直播营销平台及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该文件同时指出,要对粉丝数量多、交易金额大的重点直播间运营者采取安排专人实时巡查、延长直播内容保存时间等措施。
也就是说,头部主播的直播间,将会成为重点巡查对象。
在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过程中,税务部门始终秉持着宽严相济的态度,为网络主播们的“自我救赎”打开了一扇窗。
文章综合自:中国新闻网、中国经济周刊、澎湃新闻、深圳商报、每日经济新闻、中国基金报、21世纪经济报道、公开信息等